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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安3.0今上路!已送件先別急撥款 符合資格可多貸500萬

行政院已核定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(青安貸款)3.0方案,將自115年8月1日正式實施。新制除延續利息補貼外,也提高婚育家庭貸款額度,其中育有未成年子女或配偶懷有胎兒的家庭,最高可貸新台幣1,500萬元。財政部提醒,符合婚育家庭資格且尚未撥款的青安2.0申請人,可向公股銀行撤案重新申請青安3.0,但一經選擇後不得再變更。

財政部表示,青安貸款3.0延續利息補貼措施,並依家庭狀況調整貸款額度,一般申貸人最高貸款額度維持1,000萬元,新婚家庭提高至1,200萬元,本人或配偶懷有胎兒,或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,最高可貸1,500萬元。此外,新制也新增年齡、所得及房屋總價等申貸資格條件,並維持限貸一次規定,持續透過跨部會資料勾稽,查核是否符合自住資格,確保政策資源提供給真正有購屋需求的無自有住宅家庭。

財政部指出,為協助婚育家庭適用新制優惠,若符合婚育家庭資格,且於115年7月31日前申辦青安貸款2.0但尚未完成撥款者,可檢附相關證明文件,向承辦公股銀行申請撤案,重新申請青安貸款3.0。不過,申請人一旦決定撤案改申請新制後,即不得再變更回原方案,建議民眾事先評估自身貸款需求及適用條件。

另外,自112年8月1日以後,凡已獲公股銀行核准青安貸款,或已獲農業金融機構核貸青年安居購屋優惠貸款者,均不得再次申請青安貸款3.0,以避免重複享有政策優惠。

財政部也再次提醒,青安貸款屬政策性購屋貸款,購置房屋應確實作為自住使用,才能享有利息補貼等優惠措施。未來仍將持續透過跨部會資料勾稽查核,如發現未符合自住規定,將依規定取消優惠資格,確保政府資源有效運用於真正有居住需求的購屋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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